——优化农村金融服务,加快完善农村信用体系,推动农业、财政、税务等涉农信息共享;
——发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作用,推动金融服务与乡村治理紧密结合;
——加强涉农贷款风险监测,严防贷款被挪用到非农业领域;
——严禁借“涉农金融”名义变相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严禁银行或保险机构与非法中介勾结,骗取贷款或保险理赔;
——强化对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的日常监管,坚决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版权提示】信息来自于互联网,不代表外贸内参立场,内容仅供网友参考学习。如发现本站内容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如若转载请联系原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