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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实施新版海商法:货物无人提取产生的费用由发货人承担
2026年5月1日起,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正式实施。新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货物运抵目的港后若无人提货,由此产生的仓储、滞港、处置等费用及风险,均由托运人承担。这一调整将直接影响外贸和跨境电商企业在物流环节的责任划分与成本负担,相关企业需尽快熟悉新规,优化操作流程,加强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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